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省级机关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讲会
2008-10-07 16:01

9910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省级机关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讲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熊树林、副局长刘志荣、副巡视员王志鸿及110家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分管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246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志荣同志主持。

会议对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进行动员,对省级机关2008年节能宣传工作进行了培训,并介绍了我国能源状况、节能水平和国内外节能工作先进经验与方法。

会上,熊树林同志就如何科学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作了讲话。他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美好家园、加快社会经济建设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机关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任务明确,落实到位。去年省级机关节能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节能措施不多、节能投入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不理想。今年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省级机关节能目标考核力度,确保完成省级机关节能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省直各单位要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关于省级机关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中落实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契机,严格对照目标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三是要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节能工作既是当前的重要工作,又是长期的战略任务。省政府将建立省级机关节能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省直机关节能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省级机关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与具体工作部门,确保节能工作有领导牵头、有部门负责,有专人落实,有实际成效。

熊树林同志强调,省级机关节能工作要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节能基础工作,做到机关资源数据化、管理信息系统化、节能措施科学化、节能行为经常化。二是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节能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要按照统一部署,狠抓行为节能规范。四是要积极开展节能诊断,组织统一的节能改造。第五要进一步健全节能目标核定考评机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级机关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将与省直机关各单位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在创建节约型社会中做出应有的表率。

刘志荣同志对下一步省级机关节能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他指出,省级机关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培训、领导宣讲、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讲工作。培训工作主要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分批次,全覆盖,力争在年底完成。各单位开展宣传培训情况将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内容。为配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宣传和实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印了5万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宣传手册》,将发放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下一步还将尽快制定《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细则》,加强节能监管机构建设。

会上,节能专家冯雅博士对我国节能降耗的政策法规、能源状况、节能措施以及政府机关行为节能的重要性做了生动形象的讲解。与会代表还观看了南玻集团外墙节能玻璃、百分之百节能灯效果展示,听取了上海元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空调节能控制系统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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