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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2000年7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局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监督授权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负责省政府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社会保障经费、行政机关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 指导、监督省政府机关、部分事业单位和后勤服务单位财务及会计管理工作; 受省政府委托,管理省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组织实施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给管理局管理的省属单位的政府采购;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的财务管理; 负责授权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负责人
处 长:陈建春 副处长:刘俊琪 夏玲 傅国强 电 话:028-86614191 86741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