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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一、机构性质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第37次全体会议研究决 定,在撤销原四川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后重新组建的省政府采购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接受四川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行政上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上接受四川省财政厅的监督和管理。
二、历史沿革
  1999年12月,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在四川省财政厅内设置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四川省控办和署办公。2000年8月机 构改革后,正式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四川省财政厅领导。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2002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第
四川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定点采购供应商颁证仪式

86次常务会议决定,撤销四川省财政厅所属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政府采购办公室,重新组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上划归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2003年7月21日,四川省编委正式批复重新组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宗旨和内容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客观公正、服务优良、廉洁高效"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从事 省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集中采购活动。在"公开、公 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工作职责
  (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和限额标准以上委托项目的采购;
  (二)研究制定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按法定程序组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四)根据各部门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五)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
  (六)负责各部门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人员的培训;
  (七)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集中采购项目以外的采购;
  (八)办理全省政府采购统一市场建立后的采购任务等。
五、机构设置
  (一)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计划、统计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联系人:杨育、林周兰,联系电话:028-86961778
  (二)采购部:主要负责委托采购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联系人:刘正光、詹艳,联系电话:028-86961781
  (三)综合信息部:主要负责供应商资料和专家库以及采购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人:胡海涛、兰云,联系电话:028-8696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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