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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于2006年6月经省编委川编发[2006]29号文批准组建,2006年6月28日正式挂牌,核定编制15名,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产管理一科、资产管理二科、资产管理三科、财务科。 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省级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及经营权招投标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国有资产拍卖、重组、合资等处置工作;负责归集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收益并上缴财政。 中心成立以来围绕职责任务,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熊树林局长提出的依法、有序、高效的要求,要求领导班子作努力学习、勤于思考的表率,勇于开拓、勤奋务实的表率,注重团结、维护和谐的表率,廉洁自律、大公无私的表率;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改革意识、法制意识、效率意识、效果意识;以“开拓、务实、廉洁、和谐”的精神风貌,打基础、创机制、抓履职,积极开展省级机关国有房屋有偿使用和对外投资管理工作。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在国资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先后建立了中心门户网站和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与成都活动家数字信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房屋有偿使用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省级机关国有房屋有偿使用的可视化、数字化、科学化管理,使省级机关国有房屋有偿使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进入了规范有序的现代化管理阶段;针对省级机关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依法办事管理机制、规范化管理制约机制、办事公开机制、信息化管理机制等五个经营管理运行机制,力争使省级机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7年开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移交省级机关合同(协议)并实行公开招租的通知》精神,省级机关国资中心以作风整顿教育为动力,认真落实“三用心”,克服工作人手少、任务繁重,有的单位不配合等困难,按照依法、有序、高效的要求,边接收合同边落实管理,边研究解决反映出的矛盾问题边归集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上下齐心狠抓国有房屋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和对外投资管理。截至7月31日已接收51个单位移交合同661份,有偿使用国有房屋总面积70,004.68平方米;完成省级机关87个对外投资项目的核查,上报处置方案52份,接收管理项目34个,共归集国有资产收入119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