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川办函〔2008〕38号
2008年03月06日

省直各部门: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意见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719号,以下简称《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45号,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办〔2008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本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审批权限与时效

按照《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有关资产损益的审批权限,可以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另行确定的规定,本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清理出的资产损失、资产盘盈(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的审批权限及时效如下。

(一)资产核实审批权限范围及时效。

审批权限仅限本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清理出的资产损益。

此次资产核实后新产生的资产损益,根据我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按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府管发〔2007103号,以下简称《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办理。

(二)审批权限。

1.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单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低于50万元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处理,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但在该权限内,如单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涉及房产、地产、车辆,应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省级主管部门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或审批。

2.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单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超过50万元(含)低于200万元的,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省级主管部门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处理。

3.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单项资产损失超过200万元(含)的,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省级主管部门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处理。

4. 2007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资金挂账,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商省财政厅后认定批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挂账,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商省财政厅后,报请省政府批准后批复。

5. 省级行政单位所属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损益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其资产损益资料与需报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资料分别报送。

二、资产核实有关工作安排

省直各部门要在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结果上报的基础上,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在规定权限内对清查出的资产损益事项进行处理,有关工作应于2008830日前完成;同时,按照所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填报《行政单位资产核实申报表》、《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申报表》、《行政单位申报处理资产损益、资金挂账事项明细表》、《事业单位申报处理资产损益、资金挂账事项明细表》。

200891日前,省直各部门将本部门资产核实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二份,汇总报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审核)并备案(含电子数据)。

三、资产核实工作报告内容

省直各部门报送的资产核实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资产核实的总体情况及损益原因分析,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事项及有关损益证据等。其中:对需报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应按资产的类别说明申报理由,数额较大的应逐项附注说明;资金挂账应分别按照损失原因归类说明申报理由,并逐项附注说明。

省直各部门要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对损失证据进行整理归档。需由省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或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分别报送所需损益证据,并按照索引号编码规则进行排序,装订成册,以便查找检索。

资产核实有关表格及“损益证据索引号编码规则”在四川机关事务网(http://www.schouqin.gov.cn)“下载中心”下载;有关工作软件,可根据需要在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行政事业资产清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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