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2009年1月上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对2009年度~2010年度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经纪公司和定点保险公司进行了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小组通过与参加投标的4家保险经纪公司和4家保险公司谈判并经过严格认真的评议,最终确定长城保险经纪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为省级机关2009~201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经纪公司及定点保险公司。
1月15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集定点保险经纪公司、定点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及各公司省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险项目负责人召开工作协调联席会,对定点保险经纪公司和定点保险公司提出了要求。一是各保险公司要做好内部协调工作,省级机关保险单只能从一个端口出单;二是各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要搞好协调,经纪公司要站在省级机关的立场上办理省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险事项,主动上门为省级机关提供服务;三是各家保险公司之间必须公平竞争,绝对禁止保险公司以给经办人回扣及好处、保险公司之间相互贬低拆台等方式拉保险业务;四是各公司要严格履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在各个技术环节上做到精细服务;五是在工作中若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过个别交流、联席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协调,确保省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险工作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