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深化财政支出改革 落实政府采购制度
2007年08月08日

深化财政支出改革  落实政府采购制度

——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实现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

 

为了节约财政经费,深化财政支出改革,规范省级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行费用的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省级定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省级在蓉(六城区,包括锦江、青羊、武侯、金牛、成华和高新,下同)的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用车2007年元月实现了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

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业务已开展多年。实践证明,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既增强了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实现了政府的调控目标,又为财政节约了大量经费,而且进一步规范了管理。2006726,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成都市21个加油站、50个汽车维修厂作为省级单位公务用车2007年度加油、维修定点采购商。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由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与省财政厅合作开发的“公务用车管理卡”在定点单位刷卡支付车辆加油、维修和保险费用实现政府统一采购。“公务用车管理卡”具有银行卡的基本资金清算功能,一车配一卡,省级单位公务车辆今后不得在六城区内使用支票和现金支付加油、维修和保险费用。“公务用车管理卡”的推出,必将进一步促进省级单位公务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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